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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高楼坠菜箱吓病六旬老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6:47 北京晚报

  法院判令责任人承担医药费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好好地在自家楼下乘凉聊天,对面楼上却掉下来一个蔬菜箱子,这个飞来的“炸弹”就在自个儿的脚下“爆炸”了,61岁的老太太芮莲英被吓得当场心脏病发作。为了讨回损失,芮莲英将对面楼的责任人告到了法院。记者今天了解到,法院判令被告负责芮莲英的全部医疗费。

  2004年6月3日20时许,家住朝阳区左家庄东里10号楼楼下的芮莲英正与邻居乘凉闲谈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一个装满蔬菜的大纸箱从对面瑞福楼上被人扔下来,险些砸到芮莲英的头上,纸箱内的豆角、葱头等蔬菜撒了一地。受到惊吓后,61岁的芮莲英心脏病发作,腿软、心跳加快、胸口发慌,说不出话来。在邻居们的帮助下,芮莲英被120送到武警医院,一直抢救到凌晨3点多才回家。医院给出的诊断为:惊厥。因为这次惊吓,芮莲英共花掉了医疗费1136.80元、交通费57元。

  第二天,瑞福楼的物业管理负责人给芮莲英送来500元和一袋食品,并答应给她报销医药费,但此后物业并没有兑现他们的诺言,芮莲英的家人曾经多次去找物业,而物业方面总是找出种种理由推脱。于是,芮莲英将瑞福楼的管理者北京鑫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1213.80元、误工费1000元、精神损失费11000元。鑫基公司承认确实发生过芮莲英所讲述的事情,但是鑫基公司并不是物业公司,芮莲英应起诉实际侵权人。鑫基公司诉苦说,他们只是因为要追回建设单位欠他们的工程款,才不得不暂时看护瑞福楼。鑫基公司在事发第二天从道义上也对芮莲英进行了慰问,不同意芮莲英的诉讼请求。

  朝阳法院认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他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因瑞福楼上坠落的纸箱受到惊吓,被告作为该楼的管理者,未提供自己不存在过错的证据,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除了已付的500元外,还应该将所欠医疗费补给受害人芮莲英,但法院没有支持芮莲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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