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在京外地营运驾照须备牡丹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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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6:4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安然)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截至下月底,凡在北京驾驶货运或客运营运机动车,持有外地驾照的司机,都要到交管部门领取驾驶人信息卡(即牡丹卡),并由各营运单位组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专项考核。 交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交管局将于今天颁布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通告。此后,从事营运工作的外地司机将与北京司机同样拥有记录个人信息的牡丹交通卡。此
此外,北京市专业运输单位驾驶员,也需在6月30日之前,到指定交管部门统一备案登记。凡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禁行。自8月1日起,持有外省市驾照的驾驶人,如果在驾驶北京市注册登记的营运机动车时未携带驾驶人信息卡,将被处以最高上限200元罚款。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