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民不受住地限制就近办理注册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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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7:4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5月25日消息(记者陈定川)农民可以不受住地限制在福建各地办理注册登经商做生意。福建省将于7月1日起执行《促进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意见》,进一步降低门槛,给予农民最大的政策优惠。 福建省工商局出台的这个《意见》决定从农民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提出了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农民可不受其住所地的限制,就近选择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个体户经营者变更时,不必重新办理设立登记,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申请工商登记。同时还允许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注册资本金可分别降低至人民币3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3000元(非公司企业法人);放宽农业企业设立集团条件,对于符合区域布局、能发挥产业优势、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的农业龙头企业,只要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500万元,控股子公司3个,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即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为方便农户,工商部门还对边远农村的个体户和企业实行现场验照。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安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