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车撞9岁女孩 垫付医药费还要欠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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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21:0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刘强占介绍,5月5日下午3时许,她带着一对儿女从湖南省涟源市石马山镇黄力村的家中出发,去婆家探望老人。路过娄涟高等级公路时,一辆轿车在十字路口突然掉头。“春元可能见车要撞上弟弟,立刻跑过去想拉开他,没想到自己被轿车撞了。”年仅9岁的小春元被撞后当即昏迷不醒,而弟弟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撞倒姐弟二人后,轿车撞坏3根公路护墩,冲入公路边的水沟里。 事发后,肇事司机下车查看两人伤势,并打电话报警。小春元姐弟被送到涟源市人民医院抢救,此时刘强占才知道,肇事司机朱某是冷水江市建设局的副局长。 “在涟源治了5天没什么效果,就和肇事司机把女儿送到长沙来治了。”父亲易成初说。虽然现在小春元醒了过来,但仍旧认不出自己的父母。据主治医生介绍,小春元目前病情平稳,但仍需进一步治疗。 “我们东拼西凑借了几万元医药费,加上司机给的2万多才维持了一段时间,但现在没钱了,孩子的药都停了。”易成初称,肇事司机只支付了2万余元医药费,其中1万还是打了欠条才拿到的。 在涟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记者看到如下表述:朱××驾驶机动车,安全意识淡薄,遇行人横过马路未按规定让行,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春元承担次要责任。 刘家要求朱某支付医药费用,但“司机现在不给钱了,还躲着我们”。据悉,易成初夫妇已于前日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某和肇事车辆所有者涟源市自来水公司赔偿医药费、陪护费、伤残补助费共计2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涟源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潇湘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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