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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杀“妻”母亲顶罪 精彩导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0:04 时代商报

  2005年5月6日凌晨2点,家住绥中县的刘明(化名)来到县公安局报案称,他母亲杀了自己的未婚妻。

  在案发现场办案人员发现,刘明的未婚妻躺在厨房,身上多处刀伤,刘明的母亲精神恍惚,两手虎口被刀划开。刘明的未婚妻左背部有一处伤口很深,现场分析是刀子扎到了肺动脉导致死亡。根据刘明母亲虎口上的刀伤推断,刘的未婚妻不是刘母所杀。绥中县公安局
立即拘捕了刘明,在绥中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刘明交代了犯罪事实。

  2005年5月5日晚,刘明出去喝了很多酒,回来得很晚。在他家和他同居一年多的未婚妻朱颖(化名)很生气,就埋怨了未婚夫几句。刘明借着酒劲就和未婚妻吵起来,两人互不相让,越吵越凶,刘明随手抄起一把尖刀,照着朱的腿部就刺,朱吓得往婆婆的小屋跑,结果还是被扎到了腿部。母亲见儿子动刀,慌忙去夺,刘明猛地一抽刀,将母亲两手虎口划伤。刘明一见母亲受伤,更是恶向胆边生,一刀下去,扎中未婚妻的后背,朱就没了声息。这时,刘明的酒醒了,急忙将未婚妻往外抱,准备送医院,可朱已经死亡。母亲说:“罪名我担着吧。”于是,刘明就到绥中县公安局报了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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