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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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0:4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房地产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即以契税管理先缴纳税款、后办理产权证书(“先税后证”)为抓手,实现房地产业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加强税收管理。目前,在房地产产业链条中,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到房地产的开发、转让、保有等诸环节,涉及的税种有12个,分别是: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作者: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