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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撒把属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1:38 辽沈晚报

  抚顺整治摩托车19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允许摩托车把挂东西等行为

  本报抚顺消息(特派抚顺首席记者 温俊勇)从6月1日起,凡是无证在抚顺市内驾驶两轮摩托车的人除被处以2000元高额罚款外,还将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昨日记者从抚顺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即将出台的这项举措就是为了消除两轮摩托车造成的交通隐患,此项行动将历时半年。

  据抚顺交巡警支队负责人介绍,重点整治两轮摩托车的19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重点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人和乘车人不带安全头盔、乘车人不满12周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摩托车无号牌、摩托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闯信号、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等。除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外,其中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的,视其情节处以15天以下拘留,同时暂扣执照1—3个月。其中最为严厉的就包括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罚,除罚款2000元外,还将处以15天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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