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公安机关信访案件倒查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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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2:0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5月24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甘肃省公安机关信访案件倒查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因执法过错和工作失误而引起信访案件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对违规民警采取辞退、延期晋升、降低或取消警衔、延期晋升职务和级别。 已于5月16日开始执行的该《规定》明确了民警在执法中引发信访案件追究责任的13种
据了解,为落实“大接访”和本《规定》,甘肃省公安厅抽调了30名民警,组成10个督导组赴该省各级公安机关检查督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