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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交月票没刷完不退余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2:06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当月没刷完公交电子月票,公交公司却不退余额,成都市民李新付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5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由于原告李新付不能举证证明成都市公交集团公司有违约和侵权的事实,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今年1月30日,李新付使用公交IC成人优惠卡进行次数充值,充值金额为50元,充值凭证上载明充值月份为当年2月、次数为100次。到2月28日止,李共乘车67次,尚余33次未
使用。后李要求公交公司退还尚未消费的16.5元,遭到拒绝。3月15日,李以公交集团在履约时将卡上余额侵占为由,诉请法院判令该公司退还,并赔偿40元的工商查询费用。

  庭审查明,2003年11月,成都市物价局对公交公司推行公交IC卡有关事项作出专门规定。公交公司依照物价局的规定在公交IC卡的《申领须知》中明确载明,成人优惠卡中的电子月票享受5折,具有包月限额限次的消费性质,未消费完的次数不累计至下月,每月充值50元,乘车1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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