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次立法保护长江岸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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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2:0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新华日报》报道,由江苏省发改委起草并上报省政府的《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起正式向社会公示。据悉,这将是江苏省首次以立法的形式保护长江岸线,在全国沿江省市尚属首例。 《办法》规定,禁止下列项目使用长江岸线: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和行洪通畅的项目;“三废”难以达标处理的项目;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项目;国家禁止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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