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瓦斯爆炸调查:矿主是安监副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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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2:06 北京娱乐信报 | ||||||||||
今年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三区一采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 随着对事故调查的逐步深入,一个惊人的内幕暴露出来:“3·14”事故矿井的矿主彭国财是国家公务员,担任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黑心矿主竟是安监局副局长,许多干部群众在表示强烈气愤的同时指出,煤矿生产中这种官商勾结、官商一体的现象不根除,无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措施多么严厉,到了井下就会化解归零。 副局长老板专管“平事” 发生事故的小矿井虽然挂着国矿名义,但实际是个人承包的小矿井,年产煤仅3万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随即进驻该矿展开调查。 失去亲人的张某告诉记者,这个小煤矿实际上是当地安监局一个姓彭的副局长和李作平两人合伙承包的,李作平管生产,姓彭的管“平事”(对付安全检查等)。据记者了解,这位姓彭的副局长的哥哥彭贵财是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煤集团”)副总经理。彭贵财明知事故矿井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却指使其弟弟经营该煤矿,冒险作业、突击出煤,为其充当“保护伞”。在事发后,又推卸责任,逃避赔偿,干扰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煤集团是国家特大型企业,也是我国三大主焦煤基地之一。采访中,许多群众指出,事故井的矿主彭国财和他哥哥彭贵财,一个担任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一个是七煤集团的副总经理,怎么可能不知道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但他们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身兼“数职”的彭国财和七煤集团副总经理彭贵财又怎会让“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儿”呢? 作为主管单位的黑龙江龙煤集团的一位负责人事后反思也十分痛心,他说:“这起发生在国有重点煤矿的事故,暴露出了国有大矿对所辖小井的安全管理存在着严重失管漏控问题。” 开采落后像“老鼠掏洞” 张焕佐是七台河“3·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幸运儿”,爆炸是在他从矿底返回地面几分钟后发生的。由于身兼班头及瓦检员的职务,事发后他就被警方拘留。他的侄子回忆说:“春节开工后,我叔叔时常发愁说井下通风设备不完善,井内出现了循环风,新鲜风进不去,容易出危险。他还说,这情况他向矿上汇报过,但矿主告诉他没事儿,要他不要担心。没想到才几天就出事了!” 同时失去了三个亲人的张某欲哭无泪:“这矿井我下过,井下的条件简直恶劣到了极点,巷道只有一米宽,作业面大约只有半米高,我们下去都是趴在地上,一点点地凿煤,这样的条件不出事才怪呢!” 经调查,事发矿井在生产布局上严重违反了黑龙江省关于“小煤矿井下不能超过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的规定,在安排了一个采煤工作面的同时,又安排了四个掘进工作面,存在着严重的超能力生产问题。 事故调查组副组长、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峰对记者说,“3·14”事故是黑心矿主要钱不要命,忽视安全造成的。事发矿井的作业面简直就像老鼠掏洞,采用的是原始落后的开采方式,设备极其简陋。矿主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投入,就连最基本的安全监测的瓦斯监控系统都没安装,为工人配备自救器这样的小钱都舍不得花,使事故发生时矿工丧失了生还的机会,有几个矿工是在逃生中遇难的。 安全监管成“猫怕老鼠” “3·14”事故发生在黑龙江省煤矿安全大检查期间,而此前同类检查在黑龙江省一直没有中断过,却依然没有阻止事故的发生。 明知矿井是违法、违纪、违规在生产,但监管部门不敢去监督管理,甚至上级单位去检查时,都有意不让检查组去检查,监管部门对黑井黑矿似乎是“猫怕老鼠”。 据事故调查组人员介绍,“3·14”事故确实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黑龙江省副省长、事故调查组组长刘海生说,在事故发生前,七台河矿业精煤公司安监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佳合分局曾分别于2004年10月3日、11月22日和2005年2月15日三次向该矿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但监管人员却没有及时跟踪问效,认为下了停产通知便完事大吉了,使得事发矿井仍冒险生产,直至发生事故。 这起事故,揭开了煤矿安全事故屡禁不止的另一个深层原因,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引起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响。他们指出,由腐败引发的管理缺位现象正像病毒一样侵蚀着当前的煤矿安全体制,使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到了井下难以落到实处。他们呼吁国家尽快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严厉查处与黑心矿主沆瀣一气的国家公务员。 新华社记者王茜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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