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导省长”李达昌将在京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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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2:14 东方早报 | ||||||||
涉嫌挪用财政部1亿元专项拨款造成巨大损失,2005年中国涉案的第一高官———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移交北京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意味着李达昌一案将由北京法院审理。 李达昌
涉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是:1997年,财政部拨1亿元专款给中国进出口银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国际)提供5年期100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此后,李达昌利用职权多次批准挪用了这笔资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检察日报》今年1月19日报道称,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6日已对李达昌涉嫌滥用职权案进行立案侦查。1月14日左右,四川省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并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对李达昌采取了刑事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李达昌滥用职权的罪名最终成立,他最高可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李达昌 现年62岁,1965年从四川财经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前身)毕业后留校任教,1981年获经济学硕士。1984年开始从政,先后担任四川省德阳市副市长、四川省计经委副主任、四川省财政厅厅长。1996年,李达昌开始担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03年李达昌从副省长位置上退下,回到母校西南财经大学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和财政税务学院董事会董事长。 在北京受审的外省高官(部分) 成克杰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2000年8月,因收受贿赂款物合计4109万余元被判死刑 李嘉廷原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03年6月,因收受他人贿赂1810万余元被判死缓 刘方仁原贵州省委书记2004年8月,因单独和共同收受他人钱款677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 马德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涉嫌收受17人的贿赂共603万余元,正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