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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未获钱财仍被判抢劫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3:34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文创)去年9月23日晚,刘某、王某在石坪桥无线电厂大门附近,威胁、殴打市民曾某,抢走曾的一个塑料袋,内有10张已使用过的电话充值卡。两人逃跑中落网。近日,九龙坡区法院认定,两人因意志以外原因抢劫未获钱财,但抢劫罪名仍成立,遂分别判两人有期徒刑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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