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诚信今后靠等级说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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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4:17 东南早报 | ||||||||
《泉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7月1日实施 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 A、B、C、D四级企业,分为诚信企业、守信企业、基本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
早报讯(记者颜鹏实习记者黄小玲)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泉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用工情况,企业将被分为4级。此举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了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以下简称诚信评价)。 泉州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规定,于明年3月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上年度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诚信评价。诚信评价结果分为诚信企业、守信企业、基本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分别简称为A、B、C、D四级企业。 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诚信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类服务、指导和管理。对A级企业,除举报投诉专查外,免于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以自查为主;对B级企业,除举报投诉专查外,免于日常巡查;对C级企业,进行正常监督检查;对D级企业,列入重点监察目录,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其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企业名单通报有关部门,或通过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和劳动者警示,督促其依法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据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对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均有重要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