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8元换房屋两证,改地名换证为何要百姓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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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6: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徐涛) 市民刘先生家的门牌原本是市农村52号,有关部门将门牌改为水佑岗20号后,刘先生前后共花去48元钱,分别从房产局和国土局拿回新产权证和土地证。刘先生质疑:更换门牌是政府部门行为,为什么由此引发的换证要老百姓埋单? 刘先生说,他家的产权证上原来地址是市农村52号。上月25日,当地派出所通知他,市农村这个地名不存在了,他家的新地址是水佑岗20号。民警把他的户口簿地址更改后,给
刘先生对此不理解。他说,改地名不是他的责任,有关部门把地名改了,居民办证为什么还要收费? 接到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后,记者先与警方取得联系。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表示,警方在清理门牌的过程中,发现市农村这个地名已经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水佑岗,因此警方为刘先生家重新编号,在此过程中,警方未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自去年4月份开始,警方开始大规模清理门牌,并且与房产、工商等部门联合发文,承诺不收取任何费用。随后,记者看到了这份文号为宁公发(2004)298号的文件,发文单位是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文件中明确规定:“在门牌清理整顿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凡对不规范街巷名称、门牌号码涉及到变更地址的,各职能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为群众做好服务。”据民警介绍,更改门牌涉及到的证件地址变更主要是产权证、土地证、户口簿、银行卡等。 在市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则拿出另一份由市物价局和市房产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宁价房(2002)199号文。该文件对房产测绘费收费标准的规定是,“每件收取20元的配图资料费。”“验(换)证、户名变更等权属状况没有发生变化需要更换证书的,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这位工作人员称不了解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发的那份文件。另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刘先生当时只需在原来的产权证上改一个地址,不领新证,是不用缴费的。但刘先生则称,当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他可以在原来的证件上更改地址。 刘先生表示,他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目前,有关部门已表示将出面协调。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