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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卡里莫夫举行会谈一致同意 深化中乌各领域互利合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7:48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李诗佳)国家主席胡锦涛2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举行会谈。双方一致同意,全面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把两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提高到新的水平。

      胡锦涛说,中乌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以来,双方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中方赞赏和感谢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国统一大业。尊重乌兹别克斯坦人民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以及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
领土完整所作的努力。胡锦涛表示,《中乌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的签署,体现了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共同意愿和决心,为中乌关系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法律基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中乌关系,愿本着条约的原则和精神,巩固传统友谊,深化伙伴关系,推动全面合作,谋求共同发展。

      胡锦涛说,中乌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很大。双方应抓住机遇,着力推进在油气、矿产、电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优先领域的合作。中方鼓励和支持两国企业开展交流、扩大贸易、相互投资、密切合作。两国有关方面应为双方企业加强合作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中方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加入世贸组织。中方重视并支持双方进一步加强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在谈到地区形势时,胡锦涛表示,中国同中亚国家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谋求共同发展与繁荣方面有着共同利益。在新的形势下,中方愿同本地区国家加强在双边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团结与协作,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促进区域合作不断发展。

      卡里莫夫说,乌中在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方面立场一致。乌方赞赏中方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日益重要的作用,愿继续加强与中方在双边和在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框架内的合作,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

      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并出席了中乌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中乌海关互助协定等十多项文件的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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