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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纺织品享受的出口免征税优惠待遇扩至澳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0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6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继减免香港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OPA)纺织品企业的出口关税后,中国内地有关部门又决定对澳门到内地实施OPA,且领取澳门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

  中国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陈星与澳门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陆洁婵在此间共同主持召开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官会。会议
就对澳门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措施,且领取澳门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双方同意,待两地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技术准备工作后,即开始实施免征出口关税的措施。

  内地商务部近日曾公布,为减轻征收纺织品出口关税措施对香港纺织业的影响,内地决定对香港到内地实施外发加工措施(OPA),且领取香港原产地证的纺织品免征出口关税,但对于未领取香港“OPA纺织品证明”的出口产品照章征收出口关税。同时取消香港OPA项下相应类别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登记。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表示,这项对港商的优惠措施有利于提高香港纺织品的竞争力,并有利于两地经济融合。张汉林同时建议,在目前美欧对内地纺织品特保限制压力下,香港应发挥积极作用,内地部分纺织品可转往香港加工,提高附加值,规避出口风险。(李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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