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借公款给“赌博书记”赌博 南郑县会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2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西安5月25日电(记者段博梁娟)新华社追踪报道过的陕西省南郑县“赌博书记”案日前又有新进展,违反财务规定借款给刘贵正赌博的阳春镇原西(安)汉(中)高速公路办会计蒋志明以玩忽职守罪、挪用公款罪被南郑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院审理认定,蒋志明在2002年11月至2003年底,多次违反有关财务规定,从镇高速
办土地补偿款中向镇党委书记刘贵正借出61.5万元公款,刘贵正将其中大部分用于赌博。2003年8月,在南郑县联合调查组对阳春镇高速公路资金情况进行检查时,蒋志明按刘贵正的授意开具假收款收据及假存单,冲抵刘的借款以欺骗检查组,致使刘贵正问题未能被及时发现。

  作者:段博 梁娟

  (来源:南国都市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