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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的原动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不仅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指标,更是城市发展的最基本因素。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成都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这不但为广大群众所称道,而且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强大动力。

  去年年底,长达1公里多的天府隧道正式通车,不仅满足了每天40万辆机动车和高峰时100万人次人流的通行要求,还有效地优化了城市交通环境。今年“五一”期间,新建的春
熙路人行天桥正式投入使用,为春熙路商圈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多方筹集资金,大规模开展中心城区的畅通工程建设。如今,畅通工程累计完成了20多亿元的投资,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严重的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近年来,我市着力实施“三治一植”等环保工程,完成了沙河综合整治工程,还启动了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城市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综合质量不断得到改善;此外,在城市绿化上,我市城市绿地面积大幅增加,目前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7平方米,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3.2%,超过30%这一国家标准……

  目前,我市大多数公园已经免费向市民开放,让市民尽情享受免费绿地、尽情享受舒适生活。如今,市民们不再沉湎于麻将桌旁,不再呆坐在电视机前,去公园散步、去广场锻炼、娱乐成为生活的一部分。社区的活动中心里,每天都在上演精彩纷呈的文娱节目,主角全是社区居民,市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和谐社会。5年来,获得四川省文明行业、单位、村镇、窗口等共458个;创市级文明单位479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218个,市级文明村(镇)98个,市级文明社区(片区、小区)29个。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成都日报记者 周波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条文 4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游园进行宣传、咨询、募捐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根据《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1项规定,责令改正,可对个人非经营性违法行为处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非经营性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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