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精神文明创建标准升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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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8:52 东方网-劳动报 | ||||||||
记者 张贤贞 本报讯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昨天在上海展览中心举行,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王仲伟主持会议。与此同时,2005版本市精神文明创建标准也正式面世,“市民满意”等新增为考核指标。
据统计,本市可划分小区5281个,其中市、区级文明小区3887个,占小区总数的73%,全市已有2/3以上的居民生活在文明小区之中。本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实现同步协调发展,但随着形势发展和创建水平的提高,上世纪90年代所制订的旧版考评标准暴露出一定的问题,一些提法过时、部分工作要求偏低,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需求。 升级后的2005版精神文明创建标准共涉及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镇、文明示范标志区域共7个评比项目。与旧版相比,新版标准在文明行业评比上新增“市民满意”一项,市民满意率排名靠后的行业将被“一票否决”。另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社区智能化服务网络、居民对“七建”的知晓率、学习型家庭比例等指标则被首次列入文明社区的考评中。除新增指标外,新版标准还“升级”了部分旧版指标,比如将“人均公共绿地”标准提高到10至12平方米。 在昨天的会议上,2个文明城区、8个文明行业、3个规范服务达标行业、2494个文明小区、417个文明村、2332个市文明单位、344对军民共建先进集体和63个文明示范标志区域及2004年度市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分别获命名表彰。(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