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服务收费门槛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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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9:03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未雪)昨日获悉,市物价局近日出台新规,即日起大幅度降低土地抵押服务收费标准。在新规定中,市物价局明确:利用土地抵押收取交易服务费由原来的按面积计费,改为按土地抵押额计费,如一个普通规模的工业企业用5万平米土地实施抵押贷款,按原规定应交抵押服务费6万元,按现在用抵押额计费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在抵押双方不变的前提下,利用同一宗地第二次抵押的收费减半,第二次以上抵押的按规定标准的25%收费;对部分用地少的小规模企业实施土地抵押的,按省规定抵押服务至少按2000元收取,我市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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