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政院"称按指纹领身份证适用1860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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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9:09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5月2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发言人卓荣泰25日表示,7月1日上路的领身份证须按捺指纹规定,经“法规会”解释,适用于首次及换发者约1860万人。未来“大法官”释“宪”结果,若宣告“违宪”或采紧急处分,“行政院”遵照不执行,届时包括历年来民众自愿按捺的指纹,也须一并处理销毁。 据悉,台北市副市长金溥聪25日上午代替提前离席的台北市长马英九在“行政院会”
据报道,卓荣泰中午表示,经过与相关部会与“行政院法规会”讨论,“行政院”决定按捺指纹的适用对象,应该涵盖所有1860万初领或换发身份证的民众,卓荣泰称,如果只针对14岁初领身份证的民众要求按捺指纹,将有其局限性,使得按捺指纹的意义无法彰显。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