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市更文明 让群众更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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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9:09 解放日报 | ||||||||
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示范标志区等7个本市精神文明创建项目,昨天起有了新的标准。新公布的《2005版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管理规定、考评标准》,是本市自上世纪90年代初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一部最完善和规范的精神文明创建体系。 昨天,记者就制定2005版新版标准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市文明办负责人。
新版标准的主要特点 2005版创建标准突出三个特点:一是从追求自建目标向追求共同目标提升。在制定单项创建标准时,体现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的共同目标追求。二是从个体型创建向群体型创建延伸。新版标准中增加了条块结合,区域同创共建目标,探索新的组织形态和创建形式。三是体现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目标。 具体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结合。继承与发展的结合。新版保留了旧版中仍行之有效的指标和条款,强化了符合创建规律的要求和规定。同时也提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弘扬和实践上海城市精神,贯彻落实《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开展“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诚信建设,开展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普遍要求。 软件与硬件的结合。新版建设管理规定提出“软硬结合、重在软件”的创建原则。在文明单位评选方面,强调单位对社会的贡献率、社区的共建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同时,要注重学习和创新能力的培育,鼓励技术和管理创新,为科技进步做出贡献。在村镇新版中,增加了开展“三德教育”,加强文化团队建设,广场文艺、邻里和睦等软件建设方面的要求。 建设与治理的结合。强调建设与治理两手抓,“疏导”与“堵截”相结合的方针。设立了预申报制度、准入制度,两年一度考核评比制度(文明小区、文明村考核评比原为一年一度),加大了治理顽症陋习的权重,把创建工作做到平时。 达标与创优的结合。评选标准在基本指标的基础上,制定了特色指标和加分标准,给创建主体以自我发挥的空间。 增加了市民满意度指标 文明行业新版标准在原来提出的“行业示范、国内领先、国际接轨”基础上,增加了“市民满意”,使文明行业定位更加准确;在文明社区的新版标准中,继续沿用了原版中的道路完好率、集贸市场管理、环卫设施管理等10个基础指标,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增加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社区智能化服务网络、居民对“七建”的知晓率、学习型家庭比例等新的指标。同时对一些虽已沿用,但考核标准较低的指标,相应提高了标准。原版中,“人均公共绿地”标准要求达到2平方米,新版中“人均公共绿地”标准提高到10到12平方米。 市文明办负责人还表示,2005版创建标准将于近日在东方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单位的意见,使之更加完备。 本报记者 洪梅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