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矿难黑心矿主竟是安监局副局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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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9:11 汉网 | ||||||||||
随着对事故调查的逐步深入,一个惊人的内幕暴露出来:矿井的矿主彭国财是国家公务员,担任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发生事故的小矿井虽然挂着国矿名义,但实际是个人承包的小矿井,年产煤仅3万吨。 失去亲人的张某告诉记者,这个小煤矿实际上是当地安监局一个姓彭的副局长和李作平两人合伙承包的,李作平管生产,姓彭的管“平事”(对付安全检查等)。据记者了解,这位姓彭的副局长的哥哥彭贵财是国家特大型企业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煤集团”)副总经理。彭贵财明知事故矿井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却指使其弟弟经营该煤矿,为其充当“保护伞”。 同时失去了三个亲人的张某欲哭无泪:“井下的条件恶劣到了极点,巷道只有一米宽,作业面大约只有半米高,我们下去都是趴在地上,一点点地凿煤,这样的条件不出事才怪呢!” 事故调查组副组长、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峰对记者说,“3·14”事故是黑心矿主要钱不要命,忽视安全造成的。事发矿井的作业面简直就像老鼠掏洞,采用的是原始落后的开采方式。矿主连最基本的安全监测的瓦斯监控系统都没安装,连为工人配备自救器这样的小钱都舍不得花,使事故发生时矿工丧失了生还的机会。 “3·14”事故发生在黑龙江省煤矿安全大检查期间,而此前同类检查在黑龙江省一直没有中断过,却依然没有阻止事故的发生。明知矿井是违法、违纪、违规在生产,但监管部门不敢去监督管理,甚至上级单位去检查时,都有意不让检查组去检查,监管部门对黑井黑矿似乎是“猫怕老鼠”。 这起事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引起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响。他们呼吁国家尽快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严厉查处与黑心矿主沆瀣一气的国家公务员。 (记者王茜梁冬)据新华社哈尔滨5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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