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举报政府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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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9:15 生活报 | ||||||||
近日,江苏省青海门市检察院制订出台《举报费用国家补偿制度》,对举报人举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据悉,这一举措在国内属首例。目前,该市已有6名举报人陆续收到了检察院200多元的举报补偿金(《新华日报》5月24日)。 人们举报某个腐败问题,不是写举报信,就是打举报电话,或专程到检察院举报,随之就产生了举报成本。虽然举报成本相对而言不算高,但让举报人全额承担举报成本显然是
公民举报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是在帮助政府反腐败。据有关资料显示,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80%是由人民群众举报后得以查处的。调动群众举报腐败问题的热情与积极性,关系到举报腐败问题的深度与广度,也关系到公民关注、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进度与速度。 举报费用国家埋单更体现了政府对举报人的一种尊重与爱护,是对举报行为的肯定和支持,必然鼓起他们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与决心。同时,也会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到举报腐败问题的行列中来,对腐败分子是一种强烈的震撼。 可见,把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利益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从政治上、舆论上、经济上形成巨大的支持声势和保障机制,群众中就会激发出巨大的神奇力量,就会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进而开创反腐倡廉的新局面。(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