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获悉,为了规范管理,方便统一执法,切实加强首府行政区划调整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南宁市交警支队所属部分大队机构设置和管辖范围将作调整。
据了解,调整后原负责永新区、城北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三大队合并设置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负责西乡塘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地址在秀厢大道25号,电话为3111177;二大队负责青秀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地址在园湖南路19号,电话为5863123;原邕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更名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同时调整该大队的管理区域,负责邕宁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地址在仙葫大道,电话为4791818;四大队负责兴宁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地址在公园路6号(兴宁区服务行政办证大厅一楼),电话为2822122;五大队负责江南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地址在福建路11号,电话为4826935;原良庆大队改为六大队,负责良庆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地址在大沙田,电话为4500312;十二大队除继续承担机场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统一执法工作职能外,还暂时负责南宁环城高速公路的交通、治安管理统一执法工作,地址在新阳路235号(临时),电话为3859122;设立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三大队,暂负责原六大队管辖的南宁至都安高速公路南宁至马山路段99Km的交通、治安管理统一执法工作,地址在唐山路1-1号,电话为3314850;交警支队七、八、九、十、十一大队管辖区域、职能、电话和地址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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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黄鹏飞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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