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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重点打击冒黑烟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9:36 中国环境报

  现在,福建省厦门市“冒黑烟”的机动车不允许上路了。如果车被发现有“冒黑烟”的现象,车主就要受到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有关部门决定将根据冒黑烟的程度从500元起予以罚款,汽车冒黑烟被认定3次超标的车将被强制报废。这是厦门市决心用3年时间将大气质量从现在平均“良”拉回到“优”所采取的第一个大动作。

  今年“五一”期间,厦门市环保部门会同交警、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组成10个检
查组,采取定点路检与道路巡查相结合、仪器检测与拍照取证相结合等措施,重点查处厦门岛内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排气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辖区行驶。在用机动车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目测冒黑烟的,即认定该车排气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根据这一规定,尾气超标将被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汽车“冒黑烟”被执法人员认定为3次超标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

  根据“五一”期间的现场执法情况来看,有466辆汽车尾气排放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并被检查小组拍摄下来。这466辆超标车中,大部分是公交车、中巴车等营运车辆。该市环保局和交警部门将在近日分别对这些超标车辆下达限期整改书和邮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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