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区保安眼皮底下13私家车一夜同遭恶意放气(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09:48 金羊网-新快报
  事发某大型小区,业主与管理方互相怀疑指责,同类事件市内时有发生纠纷不断

  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实习生 杨平

  昨天一早,家住白云大道北某大型楼盘的常女士准备开车上班,却惊讶地发现自己停在离保安亭不远的“临时停车场”里的捷达前轮被人放了气。更让她惊讶的是,与她的车一起停在这个免费停车场里的私家车中,还有另外12辆车同时受害,而停在收费的地下停车场的车则安然无恙。

  据记者查询,近年来,广州时有小区业主私家车半夜被放气的事情发生,并每每因此引起业主与小区管理处的纠纷。
小区保安眼皮底下13私家车一夜同遭恶意放气(图)
  图:车胎的气被放光了,车主只好请来拯救车为汽车充气。新快报记者 陈昆仑/摄

  一夜间13私家车泄气

  记者昨天上午来到白云大道北的这个小区时,仍看见四五辆“垂头丧气”的轿车停在小区东向保安亭外不到50米的“临时停车场”上。常女士告诉记者,这里共有13辆汽车被人为放了气。

  车主肖先生昨天凌晨3时才回家的,“当时周围的车也还好好的,可今天早上10点多我再来,就发现几乎一半的车没了气,真不知道是谁那么恶毒,下半夜还出来放气。”肖先生气愤地说。记者发现,在场的车都只有一个轮胎被放气,车胎上没有被扎捅的痕迹,但有的车胎气门上的套子不翼而飞,车主们推断,车胎是被人为挤压了气门嘴而泄气的。

  车主许先生已经怒不可遏了,因为就在上周六的早上,他的车就在相同的位置上被人放了气,“都不知道这里的保安是干什么吃的,就在眼皮子底下,居然发现不了!”许先生大声地加了一句:“除非是他们自己做的!”

  车主们一时间纷纷将矛头对准小区的管理公司:“肯定是他们的保安干的!因为我们拒绝使用付费的室内停车场,他们就使用这样卑鄙的手段逼迫我们!”

  停车场成了市政规划路?

  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据常女士介绍,自从住进了该楼盘后,她就一直将车停在保安亭前的这片空地上,“当初买房时,发展商就承诺我们说有室外和室内停车场,并赠送一年到三年的免费停车期,这片空地上还画了专门的停车线。”常女士说,最近管理公司开始催促他们使用收费的室内停车场,他们不干,接着就发生放气的事情了。“还不是为了钱?”常女士气愤地说。

  当初的承诺为什么不能兑现呢?记者就此采访了该楼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门前这块空地本来就不是用来停车的。”管理处主任李典华解释道,“停车线确实是发展商画上的,因为在室内停车场没建成时,那里的确被当作临时停车场使用。但门前这条路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又属于市政规划路段,为了确保业主的利益,我们已经多次通过告示和专人指引的方式,还设置了警戒线和铁栏等障碍,告诫业主不要将车停在那里。”

  李主任还说,小区里有两座大型停车场已经建成投入使用,费用低至300元一个月,买房享受停车优惠的业主还可在室内停车场延续享受优惠。“目前已有98%的业主将车停进室内停车场,出事的车只占很小一部分。”

  物管公司怀疑业主“贼喊抓贼”

  对于李主任的解释,常小姐他们嗤之以鼻:“断头路会是市政规划路?不给停车为什么又画线?如果这条规划路一开始就不给停,而室内停车场又没建好,业主到哪里停车?……”

  对于这些质疑,李主任没有明确答复,不过他另有解释:“其实用常人的思维想想,就知道这部分出事的业主只不过是不想交停车场管理费而已。”李主任突然这样说道。当记者问他是不是怀疑业主们自编自导“放气案”时,李主任只是很神秘地笑笑:“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李主任向记者保证,“放气案”绝不是保安所为。保安总管李先生也保证,每隔两小时,保安人员都会乘坐摩托在小区内和区外巡逻,但从没有接到过发现有人放车胎气的报告。

  李主任还声明:“我们的保安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处理这些事,毕竟那里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我们还是建议业主将车停进安全有保障的室内停车场。”

  据悉,事件发生后,常女士和部分车主马上报了警,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保险公司:人为破坏没得赔

  记者昨天电话采访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汽车险种的工作人员,对方告知,如果汽车是被人为刮花或是捅破轮胎,保险公司将不会赔偿车主的任何损失。“因为人为破坏现象太过普遍,我们如果开通这个险种将稳赔不赚。”据她说,具体赔偿应由当事人即“凶手”来支付。不过,意外事故造成的汽车损伤则可根据事故责任、绝对免赔率等数值来进行赔付。

  律师:区内出事保安有责

  广东天旗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车辆是在小区内被破坏的,那么小区管理方理应承担部分责任。“小区管理方应承担的责任名为‘保管责任’,根据车辆被破坏的程度和实际维修价格来确定。但如果在小区范围之外,小区不负有责任。”刘律师说。

  放气事件簿

  去年4月29日,白云区石井街凰岗社区广州市某物流公司的一辆货车在凰岗大街停了不足5分钟,遭当地治保员放气,两名司机被十几人殴打致一重伤一轻伤。事件起因为货车司机不愿将车停进收费停车场。

  去年10月26日,广州汇侨新城60辆业主汽车轮胎一夜间全被戳破,保安称“车辆没有按照小区要求停放在小区内,不管看到没有,都不归我们负责。”车主一致称:“保安干的”。

  今年5月中旬,海珠区革新路119号金沙花园楼下的汽车多次无故遭袭,砸破玻璃、砸凹车身的都有。而金沙花园设置的停车场里停放的车辆则“一点事都没有”。

  2005年5月24日,彭先生驾驶面包车到白云区广花路段的萧岗市场批发蔬菜,只过了半个小时就有三个车胎被放瘪,就在他报警的15分钟内,最后一个车胎也遭毒手。彭先生认出扎胎的人正是市场的工作人员,事因是他没有交每月120元的停车费。

  记者手记

  谁动了我的“胎气”?

  一方面是希望少些交钱、多些方便的车主,另一方面是希望多些收入、少些麻烦的管理方。双方争得不可开交,只苦了那些辆无辜的汽车。

  在这个事件中,管理方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假设,就是车主们是自编自导“贼喊捉贼”。细想之下,这是个很奇怪的悖论:如果真的是车主们自己干的,那发案现场离保安亭不到50米———也就是说,车主们在保安的眼皮底下一口气放了13个车胎,保安都看不见听不到、拿不到凭据。也就是说,当时保安们要么是擅离了职守,要么是当班睡着了,要么是与放气车主串通了———包括那每两小时巡逻一次的保安。当然也有可能是车主们趁着门口保安睡着了、巡逻保安还没出动的间隙把事给办完了。

  从管理方的角度看,犯案的还有可能是小贼。但即使是小贼,上述分析同样成立,保安还是显得太没用。

  除非真如李主任所说:“保安的职责是外来登记、看管公共设施,小区外的事我们没有责任,这属于社会角色的问题。”也就是说,只要贼人不在小区内犯事,哪怕是在保安的眼皮底下,保安也没有必要管———不过,若是这样,那保安也不能叫“保安”了,只能叫“门房”。

  这样看来,不管这一事件会如何发展,该小区的业主们的人身财物安全都很让人担心:想想看,一群“门房”担任着“保安”的角色,谁会相信他们能保得了自己的安全?就算私家车停进了收费停车场,谁能保证汽车就从此平安了呢?

  (侯颖/编制)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