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缩水” 举报人告赢国税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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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0:20 光明网 | ||||||||
2004年8月16日,郑州市民马某向郑州市国税局举报15家商户发票违章,该局决定由管城区国税局对此作出处理。同年11月19日,管城区国税局给马某颁发了200元钱作为举报奖励。 马某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举报人每次可获100元至500元奖励,按照举报获奖的最低限度,他至少应得1500元。今年2月初,马某将管城区国税局告上法院,要求管城区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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