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等于“重大疾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0:20 光明网

  李鸿光 文

  2000年7月20日,48岁的李先生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生存受益人的身份,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平安康泰保险合同,并附加短期住院安心险、意外伤害险,其中平安康泰主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同日,他向保险公司支付首期保险费1135元。2003年4月初,李先生因脑梗塞入院治疗。同年11月20日,李先生所在的单位收到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结论,认
定李先生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李先生凭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报告,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则要求他再作鉴定。保险公司因拒绝理赔,李先生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根据李先生提供的证据,还不能证明他因脑梗塞,身体状况达到了合同第20条“重大疾病”项下载明的“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事实。作为李先生因举证不力而缺乏相应依据,日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李先生之诉,判决不予支持。(《人民法院报》5.19)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