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行清欠进展情况通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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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0:24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艳荣)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根据省政府要求,从5月份起,我省实行清欠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分别对全省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国务院明确要求,从2004年开始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2005年清理网上拖欠工程款总额的80%,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
河北省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网上统计结果显示,按照清偿比例排名,邯郸63.51%、廊坊61.20%、秦皇岛59.58%、沧州54.34%、唐山54.07%、承德38.21%、保定33.37%、石家庄32.88%、张家口32.73%、衡水31.97%、邢台23.23%。 按照河北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网上统计结果,各市总体清欠比例分别为秦皇岛68.49%、承德63.14%、唐山58.89%、廊坊58.77%、邯郸51.47%、沧州46.41%、张家口32.38%、邢台31.83%、保定31.79%、衡水30.99%、石家庄3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