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威不会凭空而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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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0:54 京华时报 | ||||||||
作者: 田雨来源: 新华社 佘祥林“杀妻”冤案、阜阳中院腐败“窝案”、荆州法官炮制“阴阳判决书”……一段时间以来不断被披露的此类事件,使“司法不公”成为群众热议的话题,也使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24日部署的全国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部署专项整改活动时坦言,人民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法官办“三案”: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二是依然有群众反映“三难”:申诉难、申请再审难、执行难。“三案”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些法官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不严格的司法程序,如有的法官随意干涉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证据的质证、认证随意性大,办案透明度低;有的对当事人态度生硬、随意呵斥,引起了当事人的误解,导致了对司法不公的猜疑。再加上确有部分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尤其是少数民事案件裁判不公、执行混乱,人民群众难免会有意见。 首席大法官的话一针见血。群众对司法形象的评价,很大程度上来自对个案的印象,尤其是公众瞩目的案件,一旦出现司法行为不规范、久拖不决、裁判不公等,导致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必然会对现阶段的司法产生坏印象。 改善司法形象,树立司法权威,要在规范司法行为上下工夫,在增强司法能力上下工夫。最高法院对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提出三个字:“不作秀”,是负责任的表现。希望每一名法官都能牢记神圣职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法院负责,在法律的框架内,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雷厉风行去改,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因为,司法权威不会凭空而来,得靠全体法官持之以恒地公正司法!摘编自新华社5月24日电文/田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