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会计模仿领导笔迹侵吞公款8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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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1:26 乌鲁木齐晚报 | ||||||||
通过模仿单位领导的笔迹、窃取空白现金支票、冒充他人名义利用假发票报销的方式,中收农机股份公司新疆分公司财务审计部原会计杜某在4年多时间里,先后108次提取现金八十余万元。 5月23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杜某涉嫌贪污一案。
杜某,33岁,大专文化,系中收农机股份公司新疆分公司财务审计部原会计。2004年11月12日因涉嫌贪污被逮捕。 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说,1999年12月至2004年9月,被告人杜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制作虚假的报销单据,伪造公司多名领导的笔迹在发票上签名,多次窃取空白现金支票并私自加盖财务印鉴,编造办公费、接待费、修理费等报销名目,冒充25个人的名义,先后108次提取现金822009.81元,据为己有。案发后共挽回损失466190.81元。 记者通过庭审了解到,杜某于1997年到集团所属的中收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任会计,该部门主要负责财务结算。 杜某在法庭上供述说,他因为要筹集资金买房,手头比较紧,就把手伸向了公款。 他第一次作案是在1999年12月,利用公司领导报销费用的时候他夹进了一张自己的报销单据,这次他轻易就得到了数千元。事后他也忐忑不安了一阵,但过了一阵他发现并没有人追究他的行为。于是,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仅在2000年他就作案的次数就多达40次以上,而且大部分集中在6、7月份。 杜某说,他除了模仿领导签名报销外,他报账的发票都是自己购买的假发票。这几年,他光买假发票就花了十几万。他窃取的现金支票中一部分是他代替出纳到银行购买现金支票时随手偷偷撕几张,另一部分是趁出纳不在偷偷撕几张得来的。贪污的钱,除了买房、买彩票、买假发票,剩余的钱都被他挥霍了。 当天,法院经过审理后决定择期宣判此案。:(责任编辑:高毅 写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