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旅游城镇应遵循三大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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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1:55 云南日报 | ||||||||
省经委主任刘绍忠在会上重申:“根据各地的资源和经济条件,企业参与旅游城镇开发要注意把握好三条原则。即: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市场化运作与互惠互利原则、坚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他进而解释: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决策原则政府从产业规划、项目扶持、政策引导等方面加强宏观指导,通过“一镇一策”的模式组织编制特色产业规划、搭建招商引资平台、
市场化运作与互惠互利原则特色旅游城镇的开发既要按市场化原则,选择成长性好,投资收益率高的项目,同时也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选择带动性强、就业面宽的项目。所以项目选择要具有灵活性,照顾到投资者、农户和国家利益,实行联合开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要做到农户满意、企业满意和地方政府满意。 坚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省磷、铅、锌、锡、锑、煤等优势矿产资源以及生物、水能资源的消耗量剧增,尤其是矿产资源的储量,保有量在逐年递减,供给能力急剧下降。因此,我们必须要强化资源意识,加强资源管理,坚持资源的保护、开发并重,防止掠夺式开发,做到科学、适度、有序开发利用资源。 此外,要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统筹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节约降耗和有节制地持续开发,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要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可持续发展。要找准工业发展的切入点,使特色旅游城镇的发展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 秦明豫(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