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地补偿金要做“贞洁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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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3:1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重庆5月25日电“要想领到土地转让补偿金,要先到医院作‘贞洁鉴定’,是处女才能领。”面对这样的规定,52岁的廖方英愤愤不平,“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如今,重庆市大足县北禅村这一荒唐规定,已被当地政府彻底制止。 北禅村位于大足县城乡接合部,不久前,该村部分土地被征用,村民理应得到补偿。
虽然补偿金尚未到位,但分配程序已启动。今年4月,北禅村二社召开会议,先期商讨相关分配问题。 在会上,有人提出,村里有几个外出打工的女娃儿,可能都“耍了朋友”(方言,指有了恋人——编者注),不应该参与此次分钱。 社长罗文华列出的不能领取补偿金的名单中,村民廖方英的两个外出打工的女儿谭书萍和谭书英赫然在列。 廖方英不服,和社长吵起来,社长表示,两个女孩年龄大了,应该嫁人了。争吵的结论是,社长让两个女孩在半个月内回来,“做鉴定”。 48岁的罗文华承认,社里的确开会研究过对社里20岁以上未婚打工妹进行贞洁鉴定,共有5人。“主要是有的社员怀疑她们出去嫁了人,没回来下户口,继续赖在社里享受福利。”按计划,他准备委托妇女干部带这5名女子去计生指导站体检,“凡是经检查仍是处女的,该分的钱一分不少,社里还要支付其往返路费;一旦检查出不是处女的,社里不会支付任何费用。” 罗文华透露,全社共有286人,此次鉴定不针对外出读书的女娃儿,鉴定结果将在全体社员大会上宣布,由社员表决。他还强调,按村里的“村规民约”,女子嫁人后一律不得享受村社的福利。 大足县龙岗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社的做法只是社里的“土规定”,现已被彻底纠正。 5月19日,北禅社区召开工作会,专题研究外出女青年享受土地补偿金问题,会议纠正了北禅村某几个社此前自行制定的错误做法,要求有关社长必须加强学习,严格按政策办事。同时明确,那些未婚的外出务工女青年,应同等享受村民待遇。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今后若发现“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将立即予以纠正。 (田文生)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