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穗买“大屋”契税翻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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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6:28 深圳晚报 | ||||||||
在穗买“大屋”契税翻番 计征商品住宅交易契税将以面积区分 广州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记者5月25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正向广东省有关部门建议,在计征商品住宅交易契税时以面积作为区分,购置大户型住房将以别墅的标准
日前,国家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指出,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税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享受优惠的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一政策,对商品房交易中的契税缴纳具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购买非普通住宅,需交付的契税是3%,比购买普通住宅高一倍。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