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山丹“5·23”煤矿特大透水事故今日一审判决(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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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6:30 中国广播网 | ||||||||||||
2004年5月23日,甘肃省山丹县吴涛煤矿矿主安排两名煤矿带班班长带领二十七名工人下井采煤作业,有4名矿工发现出现透水现象,便向安全班长作了汇报。中午11点多,矿工们在工作面放炮采煤,约10分钟后,大量积水从煤层中渗出,造成了17名井下采煤工人死亡的特大透水事故。 山丹县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吴涛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笫一责任人,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盲目安排生产,组织工人下井作业,造成特大透水事故,致使17名工人遇难,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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