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宣布:我国已初步实现村民自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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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16:53 公益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宋宗合) 日前,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全国村民自治学术研讨会”上宣布,村民自治制度已在我国农村初步建立。 5月18日至5月20日,为期三天的“全国村民自治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在这次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对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他提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颁布实施,6年多来,经过社会各方面的不懈努力,“以民主选举、民主
据介绍,在民主选举方面,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进行了五到六届选举,最多的省份已经进行到第八届,最少的省份也进行到第三届。村委会选举经历了一个从组织任命到投票选举、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的转变过程,实现了从不规范到逐渐规范的飞跃。村民参选热情高涨,全国平均参选率在80%以上,一些地区高达95%以上。在选举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了选举的公正性,保证了农民群众的选举权。 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在大多数农村也取得了令人欣喜的进步。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的村级管理,李学举表示,村民自治面临的热点之多,难点之多,要研究解决的矛盾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必须尽快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化解新矛盾,推动村民自治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中国还将扩大村民自治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目前,民政部正在筹备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专家学者咨询团。 这次会议在中欧建交30周年之际召开,会议本身也是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