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针对三大问题进行公诉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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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23: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今天从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获悉,按照中央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部署,中国检察机关将结合执法实际扎实整改,解决公诉环节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各级公诉部门将集中整改办案质量不高等三大突出问题。 据了解,检察机关各级公诉部门将抓住当前公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最突出的三大问
一是针对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从高检院公诉厅到各级检察院公诉部门,都要对所办案件进行重点复查,尤其是对近年来暴露出来的冤错案要集中进行深刻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找出规律,拿出有效防范措施。对于明显错误、由于各种因素纠正监督不力的,上级检察院要挂牌督办,限期纠正。 二是针对公诉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相对高发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要从思想教育、业务管理、监督制约、业外活动等各个方面查找原因,堵塞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种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 三是针对公诉业务流程和重要的制度规范不统一、管理比较混乱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改,深刻反思上级检察院在公诉工作宏观指导上的职能缺位,高检院公诉厅和省级检察院公诉部门要集中精力强化对公诉工作的宏观管理,尽快对公诉业务流程和重要的业务制度进行统一和规范。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各级检察机关还将全面推进公诉业务规范化建设。据高检院公诉厅负责人介绍,中央政法委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各项执法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高检院公诉厅和省级检察院公诉部门要按照这个目标和任务,全面梳理现行公诉业务规范。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高检院力争在三年内或更短的时间,构建一套比较科学、完备、统一的公诉工作规范化制度体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