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证”更名“残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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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0:4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从今年起,我省更名原来的“伤残证”,发放启用新的“残疾抚恤证”,并首次对证件采用了防伪技术。据介绍,为配合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实施,我省各地对伤残证进行了统一更换。新的残疾抚恤证已于近日开始发放并正式启用。新的证件将“伤残证”更名为“残疾证”,并采用了防伪技术,伤残等级由原来的四等六级调整为一至十级。 (本报记者 杨丹丹)
作者:杨丹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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