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加紧制订可再生能源法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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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1:33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许小青) 昨日,记者从第八届科博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获悉,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 据相关权威人士透露,今后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将成为我国能源发展重点,这个新兴市场正吸引不少外资前来“掘金”。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的胡润青称,由于《可再生能源法》只是一个框架式的法律,可操作性比较差,比如税收、优先上网等。另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涉及很多部门,其中很多工作需由发改委能源局牵头组织。 北京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新能源专家罗运俊表示,已有外资企业涉足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比如风力发电;在这方面,政府也提倡外资进入,但前提是要有核心技术,“发改委更多支持有知识产权的技术。”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2月28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部门已要求配套措施包括实施细则在内,都必须在《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之前出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