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现金券”当街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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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2:01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秋实来源:房地产公司搞噱头被叫停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通讯员曾宪霞)一张面额为10万元的现金券,能抵10万元房款,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就出现在通州。由于此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有关规定,昨天,通州工商分局经检科查处了这家违规搞噱头的房地产公司。
市民高先生下班路上买得一份报纸里面夹着一张面额为10万元的现金券,上面写着:在8月1日前,消费者凭此现金券在该公司开发的某楼盘置业,可抵10万元房款,租赁3年以上的客户可抵租金。持现金券进行登记的客户还可参加该公司的抽奖活动。怀疑有假,高先生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在接受通州工商分局调查时,该公司承认发放过这种现金券,上面的内容也属实。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开发的房子全是别墅,10万元相对几百万元的房款,只相当于打了个9.5折,用现金券是他们打折促销的方式。在这家公司的促销计划上写着,消费者只要持券登记,无论购房、租赁与否都可参加统一抽奖。抽奖获得的“心动置业基金”不可折现,仅用于置业枫露皇苑别墅时抵扣应付房款。 工商部门认定,该公司的抽奖虽然不以销售为前提,但奖品价值的实现是以销售为前提的,属于抽奖式有奖销售,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的规定。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销毁所有未发出的现金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