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扶持企业优惠政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3:17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卞思杰)我市企业发展将享受到更多的扶持优惠政策。今天从市经委获悉,我市出台的16项扶持企业优惠政策,将从技术改造创新、产业升级、出口项目、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在技术改造方面,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其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改造项目,引进设备
扶持政策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也涉及各个方面:民营企业吸收安置下岗待业人员超过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30%以上的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民营企业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的,由市政府奖励100万元。民营企业的产品凡列入市级以上名牌产品,可在两年内对该产品上缴的所得税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照顾。民营企业引进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员,凡属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可向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跨地区引进手续。 另外,省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将重点扶持全省的技术创新项目;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府安排“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作为政府对企业的资本金投入,用于鼓励和扶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实施品牌战略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