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目标:帮16.5万人找到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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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3:33 山西晚报 | ||||||||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程洁)2005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9.8万余人;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52216人;预计省外院校回省就业毕业生5000余人;2004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近1万人……今年我省面临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总数高达16.5万余人,就业形式十分严峻。今日,省政府对2005年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 省政府要求,今年上半年,各市、县级政府要全部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协调
要建立共享、规范、高效的就业市场,推动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和信息共享;建立科学有效的需求信息收集、发布机制,将各种有效信息反馈到决策和服务环节;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用制度,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应聘、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报告、公布和待就业登记制度。各学校要定期报告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和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并确保就业统计报告的真实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落实考研、报考公务员等各项优惠政策。继续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乡(镇)干部队伍。各市、县要积极实施每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津贴补助的政策。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自然减员,要优先用于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 高等学校要适应社会需求,进一步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毕业生就业状况要作为调整和设置新专业的重要依据,对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应减少或停止安排招生计划;对不符合社会需要的专业应予以撤销。今后,要把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评估高校办学水平的一项核心指标,作为年度考核学校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此外,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配备专门人员,开设专门窗口,为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服务。对毕业半年内的应届毕业生和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要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档案管理服务。对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含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毕业生,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劳动争议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