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命案历时近13年全部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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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3:5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郑州5月26日电 原南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赵东升被殴打致死案历时近13年,于近日全部审理终结。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被告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治安员违法行使职权与受害人赵东升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桐柏县公安局作为行政赔偿主体,理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遂判决其向被害人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子女生活费共计302325元。
1992年12月7日,时年32岁的原南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赵东升与4名同事到桐柏县出差时因故与人发生厮打。赵东升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讯问后住进医院,一天后死亡。同年12月12日,赵东升的妻子张娟及其父母赵杰振、杨振兰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南阳分院报案,指控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及该所三名治安员在讯问赵东升时将其殴打致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