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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余均逼供手段“中等偏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4: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核·心·提·示

  “我分析认为,潘余均之所以自杀,是因为在佘祥林杀妻冤案重审判决生效之后,后续的司法保护程序出了差错而导致的。”昨日,佘祥林杀妻冤案重审的辩护律师张成茂在得
知潘余均自杀的消息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而佘祥林本人在听到这一消息后,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惊讶。佘祥林说了这样一句话:“他也对我实施了刑讯逼供,而且,在所有办案警察当中,他对我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还属于‘中等偏上’。”

  目击者:死前用血写“我冤枉”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一位目击潘余均自杀现场并了解后续进展的知情人。他向记者描述了当时的场景:潘余均自杀的那个墓地,是武汉市黄陂区一个比较大的公共墓地。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潘余均自杀前,用破易拉罐割破了左手手腕的动脉血管。在他自杀地的一块墓碑上,看到用血写的“我冤枉”几个字。“这几个字比较大,很醒目。”

  这位知情人还向记者透露了这样一个细节:潘余均是5月21日被湖北省佘祥林案调查专案组带至黄陂区隔离审查的。临走时,他对妻子张银兰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有事的。当年办这个案子又不是我一个人,况且,我也不是主要的经办人。我不在的时候,你要自己好好保重身体,照顾好孩子。”

  据悉,潘余均自杀时,穿的是便装。但等到潘的家属看到潘的尸体时,潘的尸体已经穿上了警服。

  佘祥林:没想到事情会这样

  “我是昨天晚上才知道这一消息的。”昨日,佘祥林对记者说,“是好几位朋友打电话告诉我哥哥佘锁林,然后佘锁林再告诉我的。不过,说实在的,我没有想到事情会出现这种样子的。”

  在说这话时,佘祥林的表情没有出现什么大的变化。至于对潘余均的印象,佘祥林说:“我认识他,当时他才30来岁的样子,在办案的警察当中,年纪还算偏大的。不过,他对我也是采取了刑讯逼供手段的。而且,他采取的手段,在所有办案警察当中,也是‘中等偏上’的。”

  何为“中等偏上”?佘祥林的解释是:“在当年审理我这个案件的警察当中,有几个是我在被抓进去之前做治安员时就已经认识了的,所以他们在审讯我时,都还算比较客气。但是,潘余均却比他们对我采取的手段要恶劣一些。”

  律·师·说·法

  偶然中的必然

  “早在4月26日,也就是佘祥林冤案重审判决结果生效的那天,我就曾经向最高院写了一封‘呼吁’,希望启动该案的后续司法保护程序。”对于潘余均的自杀,佘祥林案代理律师张成茂说,“因为佘祥林无罪在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之后,那就意味着当年侦办和审理该案都是错误的。也就是说,与该案有关的公安等司法人员,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最终的责任还是集体的,而不仅仅是某个人的。”

  后续司法保护程序出了差错的结果

  “在这个后续的司法保护程序当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力促当年在办理佘祥林杀妻冤案过程中的司法人员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张成茂还说,“按照法定程序,如果这些人当中有人的确投案自首的话,那么受理投案自首的部门就有责任将该投案人保护起来,包括他的言行和举动。而这样一来,就可以减轻个人的压力。”

  “但从后来以及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后续的司法保护程序并没有得到重视。”张成茂说,“由于没有当年的办案人员自首,便造成当年的办案人员之间的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将大大加重这些人的精神压力。因此,出现潘余均自杀这种情况,也就是偶然中的必然了。”据大河报

  应尽快查清潘余均的死因

  周明华

  佘祥林杀妻冤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据5月26日《成都晚报》报道,在佘祥林申请437万元国家赔偿已得到立案之际,25日凌晨1时30分,当年经办此案的湖北京山县公安局110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潘余均,在武汉市黄陂区一墓地自缢身亡。潘之妻张银兰称,潘曾打电话告诉她感到压力很大。据悉,所有经办佘祥林案的民警此前均被专案组隔离调查,至今仍有部分人没有返回岗位。

  看到这样的消息,我的神经末梢有如被针刺了一下,随后倒抽一口凉气。佘祥林案对整个司法界造成的深远影响早已明摆于此,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无疑是颇大的。而且这种压力,不管是对当年经办佘案的警察来说,还是负有司法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和具有审判权力的法院来说,是全方位存在的。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副大队长潘余均,为何就没能顶住压力呢?这让笔者扼腕唏嘘的同时,不免在脑际画出两个大大的问号。

  一问,身负百姓安全“守夜”责任的民警,理应具有起码的承受外来打击的能力。这种能力在处置突发安全事件时,尤显重要,甚至是成功处置事故的致胜法宝。潘余均正值壮年,难道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特殊训练?就拿佘祥林来说,他含冤铁窗,回家的路竟走了11年,但他依然凭着自己“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的信念挺了过来。如佘祥林也像潘副大队长这样脆弱,那么他这个“冤”就会成为“千年老窖”了!

  二问,虽然潘现在是副大队长,但他当年只是一名普通警察,专案组也许不会给一个当年的小警察过多的压力吧?究竟潘是否感到了压力,压力来自何方,有多大?所谓专案组隔离调查,潘是在办案人员的监控之中,那么,他怎么能跑出来给妻子打电话后去坟地自缢呢?这是专案组的失职还是别有他因?我们不得而知。甚至,我们以此怀疑,潘的死会不会又增添新的一件冤案,及至成为一个“冤鬼”了呢?

  当然,以上只是笔者的主观臆推。潘的死因疑团的全面解开,靠的是有关方面的进一步调查和核实。但有一点很明确,佘祥林案早就不是一件普通的冤假错案了,关于此案的每一点风吹草动,都会扯动中国公民的神经。无他,谁都想做一个远离“冤情从天而降”的公民,也巴望着司法部门对此来一个摧枯拉朽式的除弊革新,减少甚至杜绝下一个“佘祥林”的赫然出现。

  可见,有关方面应尽快查出潘的死因并及时公之于众,还民以知情权,及至将其死亡的代价也告诉公众,并尽快启动对佘祥林国家赔偿案的法律程序,彻底分清责任,减轻无责涉案人员的心理压力,再将有责者绳之以法,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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