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照顾政策只适用于省内院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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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4:4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何筝李媛实习生邓韵)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有较大调整,部分照顾政策只适用于省内招生院校,报考省外院校时无效。昨(26)日,本报对这类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了整理,公布如下: A.下列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录取时,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向学校投放审录: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
B.对第一志愿报考我省省属农、林院校考生加10分投档(录取为农、林类专业的,加分方有效)。 C.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攀枝花市东、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