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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头一回 刑警出庭作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4:46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米文勇记者彭江)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抢劫嫌疑人付兴洪两次翻供,称警察刑讯逼供,没有提审过自己。公诉机关不得不请来了两名办案警察当证人。昨(26)日,彭州市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审理付兴洪等人所犯抢劫一案,面对出庭作证的办案民警,付兴洪顿时蔫了。据有关人士透露,刑侦民警出庭当证人,在成都市还是首次。

  庭审:两次翻供称逼供

  公诉方指控称,去年7月29日晚11时许,被告人付兴洪、高胜书、刘义菲伙同刘某某、杨某某等人(均另处)共谋抢劫后,携带西瓜刀3把,驾车窜至彭州市丽春镇青光村周某的医疗站,以看病为由,入室持刀抢劫周某现金8000元及手机等财物。

  公诉方称,前两次庭审中,付兴洪当庭翻供,称自己没有到过案发现场,办案民警使用暴力刑讯逼供,被送进看守所后,干警没有来提审询问。公诉方决定补充证据的同时,也向法院申请请办案民警到庭作证。

  对质:警察出庭嫌犯改口

  昨日上午的庭审中,彭州市公安局敖平派出所警察汪某、孟某分别出庭作证。汪某说,最早逮付时,他是侦查人员之一,包括其他办案警察在内都没有搞刑讯逼供。在彭州市刑警大队询问付时,是按程序来的,他负责记录,当时付兴洪很配合,“他咋个说的,我就咋个写的。”

  这时,头两次庭审中翻供的嫌犯付兴洪此刻立即改了口,“他是没有打过我,他来过(指提审)。”

  随后出庭的警察孟某称,在彭州市看守所,他对付进行过询问,内容付签字、摁了指纹印的。在询问过程中,他和同事都没对付兴洪使用过暴力。

  法院依法判处付兴洪犯抢劫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案的高、刘两人也获刑。

  律师说法

  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宋建明律师:从刑事审判程序来说,警察出庭与嫌犯质证,这是一种很大的进步。警察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与嫌犯当庭质证,可戳穿嫌疑人的虚假言词,在法庭上辩明是非,亦可监督警察侦查程序的合法性。从证据的角度来讲,也就表明了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结果就是铁证如山,从而有效的打击犯罪。传统庭审中,控方往往只宣读证言,这不利于质证。而让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可以给辩方同等的质证机会,增强了交叉质证的效果,对推进中国的司法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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