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命案13年审结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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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6:0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南阳一命案13年审结 县公安局被判赔30余万 【据新华社郑州5月26日电】(记者李钧德)原南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赵东升被殴打致死案历时近13年,于近日全部审理终结。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桐柏县公
1992年12月7日,时年32岁的原南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赵东升与4名同事到桐柏县出差时因故与人发生厮打。赵东升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讯问后住进医院,一天后死亡。同年12月12日,赵东升的妻子及其父母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南阳分院报案,指控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及该所3名治安员在讯问赵东升时将其殴打致死。 由于事涉公安机关是否刑讯逼供,这一案件进展缓慢并几度搁浅。2002年7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原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治安员胡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一被告人陈淮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3年10月16日,赵东升家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桐柏县公安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各种费用近45万元。 2004年5月18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令桐柏县公安局赔偿受害者家属各种费用302325元。今年5月23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桐柏县公安局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在两届近百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持续关注下,这起事涉公安机关是否刑讯逼供的命案历时近13年,终于全部审结。 作者:记者李钧德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