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和香港联手治理空气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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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06:05 深圳特区报 | ||||||||
内地香港联手治理空气污染 有关合作安排昨在京签订 【本报香港5月26日电】(记者刘秋伟)记者从香港环境保护署获悉,今天,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署在北京签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开展空气污染防治合作的安排。合作安排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和香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环境)郭家强签订。
根据合作安排,双方人员将就空气污染管制事宜经常交流知识、意见及经验,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探索空气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包含的课题主要包括: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及控制技术、车辆燃料质量和监管、替代车用燃料、主要空气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空气污染的防治政策包括总排放量、排放数据存储、排污权交易,以及排放连续监测;有毒空气污染防治,包括环境及排放源监测和对有毒空气污染物的控制等。 作者:记者刘秋伟 | ||||||||